據有相關消息指出,國家醫療器械只要停止銷售、使用,它們的產品標識不得用于其他醫療器械;重新銷售、使用時,可使用原產品標識。近日,有新聞報道第一批醫療器械唯一標識即將來臨。日前,記者從江蘇省藥監局獲悉,第一批唯一標識從2020年1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
將要實施的醫療器械唯一標識是什么意思呢?其實它就是指指在醫療器械產品或者包裝上附載的,由數字、字母或者符號組成的代碼,用于對醫療器械進行唯一性識別。根據調查發現,自2019年7月醫療器械唯一標識系統試點工作開展以來,唯一標識在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全鏈條各環節得到示范應用,有力助推了醫療器械從源頭生產到最終臨床使用全鏈條聯動。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唯一標識試點深度尚有不足。為充分驗證唯一標識制度實施的成效,經研究,決定將唯一標識系統試點時間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試點期間,企業可向醫療器械唯一標識數據庫上傳、維護和更新相關數據,各相關方可通過唯一標識數據庫共享應用相關數據,醫療機構可積極探索唯一標識與醫療器械管理、臨床應用、醫保結算等領域的銜接應用。對于品種,在現有試點品種的基礎上,以自愿原則,鼓勵企業將更多品種,特別是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印發的《第一批國家高值醫用耗材重點治理清單》中的產品納入試點范圍。
本次試點結束后,我國將全面啟動第一批唯一標識實施工作,第一批實施時間由2020年10月1日調整至2021年1月1日。
注:本文來源于澎湃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