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及國家疾控局聯合發布了《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研究者發起的臨床研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政策旨在規范研究者發起的臨床研究,提升研究的科學性和合規性,并為臨床科研提供更嚴謹的管理框架。《辦法》將于2024年10月1日正式實施。
《辦法》的核心目標是提升醫療衛生機構的科研管理能力,避免無意義的重復性研究,保護研究參與者的權益,確保臨床研究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它不僅針對個體醫學研究,還涉及群體健康管理,為未來醫學研究提供了全方位的制度保障。
根據《辦法》規定,研究者必須嚴格遵守倫理審查和科學性審查的要求,確保研究對象的權益得到充分保護。特別是在干預性研究中,醫療機構需具備相應的處置能力,以應對潛在風險。同時,所有研究信息需上傳至國家醫學研究登記備案系統,實現研究的可追溯性。為提升研究透明度,這些信息將在該系統向社會公開,便于同行評議和社會監督。
此外,《辦法》明確要求,所有研究經費應由醫療衛生機構統一管理,確保專款專用,防止研究者私自收受資金。研究者還需簽署利益沖突聲明,以保證科研過程的透明和公正。
近年來,臨床研究作為探索疾病病因和治療手段的重要方式,其重要性日益凸顯。為解決研究設計不規范、倫理審查不到位等問題,國家衛健委于2021年在北京、上海等四個省市試點《管理辦法》,并于2022年將試點范圍擴大至全國12個省份。這些試點工作的成功經驗為《辦法》的正式實施奠定了堅實基礎。
未來,各地省級衛生健康部門將通過設立專家委員會和技術支持機構,加強對臨床研究的監督和指導。同時,醫療衛生機構需建立內部的科研管理體系,確保臨床研究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辦法》的實施將推動中國的臨床研究邁向更加規范、有序的發展道路。
(文章來源于健康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