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國家中醫藥官網發布《關于印發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中西醫結合醫院)設置標準的通知》。該標準是由國家中醫藥局聯合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制定的,《通知》提醒各地按照有關程序和時間要求申報。
健康界注意到,上述文件提出,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中西醫結合醫院)的建設目標應為:中西醫結合疑難危重癥診療中心、醫學科學關鍵技術攻關中心、高水平醫學研究與成果轉化中心、重大公共衛生問題應對與突發事件醫療應急處置中心、高層次中西醫結合人才培養和人才進修培訓中心、國際交流中心、國家會診和轉診中心、承擔保健任務和幫扶基層中心、改革創新和公益性代表中心。
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中西醫結合醫院)應當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一)三級甲等中西醫結合醫院。
(二)自本《設置標準》發布前,連續 2 年全國公立中醫醫院績效考核(中西醫結合類別)位居前 5 位者優先考慮。
(三)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建設試點項目或試點單位。
(四)有獨立的中藥房,中藥飲片庫房、調劑室、煎藥室設施齊全。中藥專業技術人員占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的比例≥50%。
(五)近 3 年,年均出院病例數≥4 萬例;近 3 年年均門診量≥200 萬人次,門診中藥飲片使用率≥30%。
(六)國家級專科建設項目≥10 個;全國中醫類醫院具有影響力的學科(專科)數≥10 個。
此前,2021年11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綜合醫院)設置標準》,提出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綜合醫院)應當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一)三級甲等綜合醫院。
(二)具備涵蓋多個專業的獨立設置中西醫結合或中醫科室。
(三)中西醫結合、中醫執業醫師占全院醫師比例≥10%。
(四)近 3 年,年均出院病例≥8 萬例,其中中西醫結合或中醫科室出院病例≥2 萬例;年均門診量≥200 萬例,其中中西醫結合或中醫科室年均門診量≥40 萬例。
(五)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10 個,其中中西醫結合或中醫項目≥2 個。
健康界對比發現,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中西醫結合醫院)的設置標準比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綜合醫院)多了三項基本要求,且對門診中藥飲片使用率、全國中醫類醫院具有影響力的學科(專科)數作出了更為細致的要求:
連續 2 年全國公立中醫醫院績效考核(中西醫結合類別)位居前 5 位者優先考慮;
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建設試點項目或試點單位;
有獨立的中藥房,中藥飲片庫房、調劑室、煎藥室設施齊全。中藥專業技術人員占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的比例≥50%。
相應地,在診療科室設置上,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中西醫結合醫院)的設置標準比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綜合醫院)大大提高,由獨立設置并實際開展中西醫結合工作的下列中西醫結合或中醫科室≥10 個提高到≥30 個。
在診療能力上,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中西醫結合醫院)的設置標準比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綜合醫院)增加較多,由「近 3 年主持制定國家級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或指南 1 項以上」增加為「主持制定國家級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指南、技術標準、專家共識等 3 項以上,其中,中西醫結合相關標準制訂或修訂數量≥2 項」;由「近 3 年收治并開展中西醫結合規范化診療服務的病種覆蓋疑難危重疾病清單(附表)80%以上」調整為「收治并開展中西醫結合診療服務的病種覆蓋疑難危重病種清單(附表 1)70%以上」。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中西醫結合醫院)的設置標準新增了以下7項指標:
重癥床位數占醫院病床總數比例≥4%;
近3年,三、四級手術占比≥25%,微創手術占比≥8%,日間手術占比≥14%;
廣泛開展中醫醫療技術,院內開展中醫醫療技術≥50 種;
門診患者使用中醫非藥物療法比例≥10%,出院患者使用中醫非藥物療法比例≥70%。
在質控體系方面,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中西醫結合醫院)的設置標準比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綜合醫院)增加「并擔任省級及以上中醫質控專業組長單位1項及以上」。
在中藥藥事方面,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中西醫結合醫院)的設置標準相比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綜合醫院),院內中藥制劑由 ≥15 種增加到≥70 種。
值得注意的是,在醫療服務能力方面,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中西醫結合醫院)的設置標準相比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綜合醫院)增加了中醫護理一項,要求采用辨證施護等方法為患者提供個性化中醫護理內容,病房開展中醫護理技術≥30 項。
在師資構成方面,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中西醫結合醫院)的設置標準相比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綜合醫院)調整較大,由「醫院各專業具有教授、副教授≥150 名,其中中西醫結合、中醫專業教授、副教授≥60 名;碩士研究生導師≥300 名,其中中西醫結合、中醫專業導師≥50 名;博士研究生導師≥80 名,其中中西醫結合、中醫專業導師≥20 名」提高為「醫院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人數≥300人,碩士研究生導師≥150 人,博士研究生導師≥30 人」。
在科研能力方面,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中西醫結合醫院)的設置標準相比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綜合醫院)取消了領軍人才的相關要求。
在醫院管理能力方面,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中西醫結合醫院)的設置標準相比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綜合醫院)在專科聯盟和臨床路徑管理這兩項調整較大:
「每個專科聯盟成員單 位≥100 家,覆蓋≥30 個省(市)」調整為「專科專病聯盟成員單位≥50 家,整體覆蓋≥6 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取消了對于「專科聯盟開展疑難危重疾病會診不少于 1000 人次/年」的要求;
「納入臨床路徑管理病種數量≥120 種,其中中西醫結合、中醫病種數量≥20 種」調整為「中西醫結合、中醫臨床路徑病種數量≥40 種」,并新增兩項要求「醫院開展中醫優勢病種管理,中西醫結合、中醫優勢病種數量≥80 種,牽頭制定國家或區域內相關病種指南、標準、技術規范、專家共識等≥3 項」。
該類別應當是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
建設試點項目或試點單位
2022年7月,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關于設置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的通知》(國衛醫函〔2022〕124號),提出對照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綜合醫院)設置標準,國家衛生健康委決定在全國遴選適宜醫院設置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
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設置工作啟動后,國家衛生健康委收到《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依托中日友好醫院建設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綜合醫院)的請示》。
經研究,根據設置工作有關安排和《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設置實施方案》(國衛辦醫函〔2019〕45號),國家衛生健康委決定以中日友好醫院為主體設置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落實國家醫學中心相應職責任務,帶動全國中西醫結合領域建設與發展。
中日友好醫院作為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主體醫院,負責醫學中心日常運行和管理,并投入一定的工作經費和專門人員,確保醫學中心按職責任務開展相關工作。國家衛生健康委負責對醫學中心的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確定工作目標和工作重點,下達專項任務和配套經費,每年對醫學中心工作任務落實情況開展績效評估和監督管理。
2023年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聯合發布《關于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試點單位和試點項目建設單位建議名單的公示》:
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試點單位建議名單
1.北京醫院
2.中日友好醫院
3.北京大學第一醫院
4.北京大學第三醫院
5.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友誼醫院
6.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兒童醫院
7.北京中醫藥大學第三附屬醫院
8.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
10.中南大學湘雅醫院
11.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
12.四川大學華西醫院
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試點項目建設單位建議名單
1.天津市南開醫院
2.河北醫科大學第三醫院
3.河北省滄州中西醫結合醫院
4.山西省人民醫院
5.山西省中西醫結合醫院
6.內蒙古醫科大學附屬醫院
7.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盛京醫院
8.大連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
9.吉林省人民醫院
10.黑龍江省第二醫院
11.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瑞金醫院
12.復旦大學附屬婦產科醫院
13.上海中醫藥大學附屬岳陽中西醫結合醫院
14.東南大學附屬中大醫院
16.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二醫院
17.浙江省立同德醫院
18.安徽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
19.福建省立醫院
20.福建省婦幼保健院
21.南昌大學第二附屬醫院
22.江西省中西醫結合醫院
23.山東省立醫院
24.山東省中西醫結合醫院
25.河南省人民醫院
26.湖北省人民醫院
27.湖北省中西醫結合醫院
28.武漢市中西醫結合醫院
29.湖南省人民醫院
30.湖南省腫瘤醫院
31.湖南省中西醫結合醫院
32.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
33.廣東藥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
34.廣西中醫藥大學附屬瑞康醫院
35.海南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
36.重慶市人民醫院
37.四川省人民醫院
38.四川省腫瘤醫院
39.四川省中西醫結合醫院
40.貴州醫科大學附屬醫院
41.貴州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
42.云南省第一人民醫院
43.西安交通大學第二附屬醫院
44.陜西省人民醫院
45.陜西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
46.甘肅省人民醫院
47.青海大學附屬醫院
48.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醫院
49.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醫院
50.石河子大學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
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中西醫結合醫院)設置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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