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醫療保障局發布通知,就做好京津冀“3+N”醫藥采購聯盟骨科創傷類、關節骨水泥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執行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此舉旨在持續推進高值醫用耗材治理,確保集采結果平穩落地,惠及廣大患者。
通知明確,此次集采的實施范圍包括省內已填報相關耗材需求量的公立醫療機構和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集采品種為京津冀“3+N”醫藥采購聯盟公布的骨科創傷類醫用耗材和關節骨水泥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協議采購量由醫療機構與中選產品生產企業簽訂,其中關節骨水泥類醫用耗材以20g粉末所對應的產品為1個“基礎包”進行統計。
采購周期為2年,首年采購周期自2025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0日。在采購周期內,每年簽訂采購協議,續簽時原則上各醫療機構的總需求量不得低于上年實際采購量的95%。采購周期內,如其他地區帶量采購中選價格低于本次帶量聯動中選價格,將實行價格聯動。
通知要求,采購平臺應及時將中選產品按中選價格掛網,確保各醫療機構按中選價格采購。醫療機構要暢通中選品種進院渠道,協議期內優先使用帶量采購中選產品,并不得在進院、庫存等環節向中選企業收取附加費用。同時,鼓勵醫療機構在采購平臺適量采購其他價格適宜的中選產品。
在醫保支付政策方面,通知規定,中選產品以中選價格作為醫保支付標準,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對于非中選產品,設定了醫保最高支付標準,患者使用銷售價格高于最高支付標準的,醫保基金以最高支付標準按規定比例支付,超出部分由患者自付。
為加強使用監測,通知要求醫療機構通過采購平臺做好網上采購工作,確保完成協議采購量。各市縣醫保局將對醫療機構執行協議采購量進度和回款情況開展監測,并擇機納入公立醫療機構考核和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考核。
此外,通知還強調,生產企業要全面落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保證出廠的產品符合質量要求,保障中選品種質量和供應。各市縣醫保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指導轄區內醫療機構按時完成協議簽訂等工作,做好中選結果執行進度、貨款回款等監測工作,并密切關注中選企業履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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