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進口醫療器械代理人、經營企業應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上一年度自查報告。
自2025年2月20日開始,本市各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各進口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的境內代理人,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可登錄“上海市醫療器械追溯報告系統”(https://zssb.yjj.sh.gov.cn),根據提示填報本企業質量管理自查情況。
**使用系統的企業,可在“追溯系統”首頁進行“注冊賬號”,申請登錄賬號。系統使用過程中的問題,請聯系系統首頁相關工作群溝通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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